为规范我校(含院、部、处、中心,下同)网站管理,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我校信息,全面展现我校的整体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学校党委办、校长办(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校园网各级网站的统筹规划,并以督查、督办的方式进行检查和考核。信息中心负责各级网站后台维护和技术支持。各级网站的技术管理按照《湖南理工学院校园网各级网站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主网站管理
1、由信息中心指定专人作为主网站系统管理员,负责主网站的系统管理,定时对系统进行检查,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做好网络配置和设置记录以及网站重要数据备份,妥善保管,防止泄密;
2、办公室根据需要对主网站栏目结构设置进行调整;
3、办公室负责主网站“信息公布”栏目报送信息的处理和发布,宣传部负责主网站“校园动态”、“院部传真”等在主页上的其他新闻栏目报送信息的处理和发布;
4、主网站其余栏目报送信息的处理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发布由办公室负责。
二级网站管理
1、二级网站的新建、变更、注销均由办公室统一审批后执行。
2、各二级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原则上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如二级单位在设备和技术上确有困难,经办公室审批后其二级网站可在信息中心托管,但其网站技术平台必须符合信息中心托管技术要求。
3、为保障托管二级网站的安全,二级单位如遗忘或变更网站管理密码,二级网站管理员本人需持加盖该二级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来信息中心办理。
网站信息管理及信息报送考核
1、各级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信息来源正当,内容真实、准确、可靠;
2、各二级单位必须制定各自的二级网站管理制度,并指定一名兼职的信息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应按照数量充分、提供及时和质量较高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和报送本部门信息;
3、办公室将对校园网网站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制定和调整具体的考核办法;
4、二级单位拟发布在校园网主页各主要栏目的信息由该二级单位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或宣传部审核;如有需要,应报分管校长审核。所发布信息应由办公室或宣传部保留原始记录;
5、二级单位在各自二级网站发布的信息,由该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如有需要,报分管校长审核。所发布信息应由各二级单位保留原始记录;
6、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1)拟发布在校园网主页各主要栏目的信息发布流程:各二级单位信息管理员提供信息——二级单位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或宣传部审核(必要时,报分管校长审核)——信息管理员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办公室或宣传部——办公室或宣传部在主网站上发布;
(2)拟发布在二级网站的信息发布流程:二级单位信息管理员提供信息——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必要时,报分管校长审核)——二级网站管理员在各自二级网站网上发布。
信息计分考核和信息管理员的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前发布的有关网站管理的文件如有冲突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