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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关闭部分二级网站外网访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1-03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各二级网站迁移至网站群管理系统的再次通知》安排,报请校领导同意,现对未按计划迁入学校统一站群系统的30个二级网站实施关闭外网访问,具体网站名单如下: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学学院、音乐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湖学院、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武装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人事处、研究生工作处、计财处、审计处、资产处、后勤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成教学院、期刊社、图书馆、教育科学研究所、校友联络办公室、湖南理工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确有技术原因无法实施网站迁移的部门在与学校签订《网站安全责任承诺书》(见附件)后,信息中心开放其网站对外访问权限。

特此通知。

信息中心

2017年1月13日

网站安全责任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47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以及《湖南理工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为加强部门网站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学校与部门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学校信息中心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 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 部门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 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模板,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 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信息中心开展安全检查,与信息中心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理等工作机制。

五、信息中心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部门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的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信息中心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承诺任书”一式三份,网站开办单位、信息中心和学校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人单位领导(签字): 学校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 湖南理工学院(盖章)

年 月 号 年 月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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