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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微格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表时间:2015-05-15  点击数:

湖南理工学院信息中心

校信〔2017〕7号

湖南理工学院微格教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微格教学实验室是面向全校各专业实施教学实验的专门实验场所,为确保实验室更好地为学校教学和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1、信息中心全面负责微格教学实验室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微格教学实验室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技术保障体系,以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2、信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微格教学实验室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凡使用微格教学实验室的师生,信息中心将安排时间进行专门培训,使其掌握实验流程和设备的正确使用。

3、微格教学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及时解决上课期间教师在操作设备中遇到的问题和设备故障。虚心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每天课程结束后必须对室内设备、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作好实验室的使用登记。实验完毕后切断所有电源、关闭门窗,确保无任何安全隐患。

4、教师使用微格教学实验室应提前一周到信息中心填表申请,由信息中心统一协调、安排课时。教学上有特殊要求的,任课教师须提前一周与管理员联系,以便做好各项准备。

5、学生上课时必须严格按照教师指导的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设备。未经管理员、任课教师同意,学生不得进入总控制室,不得搬动室内器材。

6、师生使用微格教学实验室前均应认真检查各种设备与设施是否完好,并认真填写《微格教学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发现设备故障,及时通知微格教学实验室管理员处理。

7、使用微格教学实验室的师生要共同维护室内整洁,保持设备的完好。禁止在室内吸烟、吃东西和乱扔垃圾。

8、有计划地全面开放微格教学实验室,尽量满足学生教学技能训练的需求,学生在课余使用微格教学实验室需带校园一卡通方能进入使用。

9、未经微格教学实验室管理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改变设备之间的连接。

10、微格教学实验室设备原则上不得外借。

11、使用微格教学实验室的师生要共同遵守本规定,对违反规定而造成教学设施损坏丢失,按学校相关制度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湖南理工学院信息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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