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节约经费支出,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现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门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部门综合办公室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部门费用的支出核算与管理。
(二)严格执行经费支出审批程序和权限,各项开支必须执行“节约开支、先批后支”的原则,行政办公费用开支在800元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800元以上的报主任同意后开支,业务经费所有开支由“一支笔”审核签字后财务经办人员报销。
(三)报销的各类单据,必须先由财务人员审核,对发票是否真实、凭证要素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经办人员是否签字等审核无误并签字后报送主任签字报销,不能用模糊的词语掩盖实际事物,经办人员须注明(或说明)实际发生的事项。
(四)购买办公、业务用品、用具等须先填报业务办公用品审批表,报请分管副主任审核签字主任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凡未经批准擅自购买者,不予签字报销。
(五)工作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任同意批准,差旅费补助在出差结束三天内由个人填写出差报销单。
(六)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现金的付出,外部结帐金额在1000元以上一律使用转帐或汇款(特殊情况除外),不得使用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购买办公用品一律刷信用卡,无税务发票和财政局监制的收据一律拒付。
(七)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认真执行内部牵制制度,做到帐钱分管,印鉴分管,钱物分管和票据购用分管。
(八)加强监督检查,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主办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出,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此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中心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