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水平,丰富教学内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6号)文件精神,教务处联合信息中心拟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优秀多媒体课件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参赛的课件必须为我校教师制作的非正式出版物; 2.第一至十四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获奖课件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3.各级各类精品课程课件及网络课件均可参加申报; 4.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不超过8人,各学院参赛课件数量 不限; 5.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制作工具和风格形式; 6.课件应为作者原创,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 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二、校内征集流程 1.各教学院(部)组织本部门申报课件预审,按照参赛要求(详见附件1)于9月8日前以一个参赛作品一个文件夹方式,统一发送信息中心邮箱hnistxxzx@163.com,纸质版申请表(详见附件2)交信息中心16516办公室。 2.信息中心9月12日前组织专家依据《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对参赛课件进行评审。 3.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对评审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光盘制作和后期上报。 4.凡经学校审查同意参赛的课件,参赛费用由学校教务处开支。 三、相关说明 1.有关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及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信息,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或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项目网站查询。 2.信息中心联系人:余水香,电话:8648865,13789010318(V网62766)。
附件:1、《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教信息中心[2015]26号)
湖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信息中心 2015年4月23日
附件1: 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教信息中心[2015]26号
教育信息化带来了教育理念和教学模式的深刻变革,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必由之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促进了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应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交教学质量,已成为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充分挖掘各教育教学教学单位的优秀课件成果,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水平,探讨和交流多媒体课件制作经验和体会,我中心决定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 本届大赛将秉承前十四届大赛“公正公开、引领先进”的举办原则,面向各级各类院校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作品,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进行评审。通过权威的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的作品,进行表彰和奖励。通过大赛推广新的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提高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 有关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及教师信息技术培训的信息,请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或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项目网站查询。 活动期间,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qgdmtkjds)将及时发布活动动态,推送历届获奖作品展示信息。
附件1: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 附件2: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审标准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15年3月27日 附件1: 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综述 本届课件大赛将面向各级各类院校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作品,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各教育教学单位提高教育技术应用水平,提升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请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作品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经过评审组初审、复审后评选出进入决赛的作品,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现场决赛及获奖作品的交流、颁奖活动。作者可随时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qgdmtkjds)及指定网站,了解本届大赛活动进程,赏析历届大赛获奖作品。 汇集历届大赛获奖作品的优质教育资源平台——优课网,是与我中心独家合作推广平台,在本次大赛中,所有进入决赛的作品将被优先选录进优课网,在保护作者知识产权和相关权益的原则下,由优课网与作者签约,向全国各级各类教学单位推广。 二、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作品的适用对象,将参赛作品分为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微课组。 三、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15年3月27日—9月15日 初审时间:2015年9月16日—10月7日 复审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26日 决赛时间:2015年11月7日—11月9日 (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 2015年11月21日—11月23日 (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 四、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课件内容50%以上为作者原创,并注明主要参考资料。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8人。凡参赛的课件应为非正式出版物。评审标准详见附件3。 五、奖励办法 (一)作品奖 现场决赛各组均设一、二等奖若干名,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入围者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证书及奖品。 各组均设三等奖若干名,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证书。 各奖项数量将根据各组参赛课件数量按比例设定。 (二)组织奖 各省教育厅、院校教务处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可作为大赛组织单位统一报送参赛作品。报送参赛作品数量达到10件(含微课)以上的单位获组织奖,并可提名1人获大赛先进工作者称号。组织奖单位将获得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证书及奖金。 报送作品中有获一等奖的组织奖单位还可获得教育技术贡献奖,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奖杯及证书。 六、参赛办法 (一)大赛报名 1.7月1日后参赛单位和个人可在优课网(www.uken.cn)“大赛报名系统”中填报参赛单位信息、作者信息和课件信息; 2.在“大赛报名系统”中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文件”,与课件一并拷贝在U盘中。在9月15日前将U盘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3.评审费400元/件,请于9月15日前汇至大赛组委会。办理汇款时,附言部分务必填写课件编号。 (二)作品报送 1.单机版课件须提交可执行程序参加评审,还可自愿提供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作为辅助参评资料; 2.网络版课件须提交源代码、五分钟录屏演示录像参加评审,发布在公网的,还可提供网址作为辅助参评资料。 (三)初赛评审 评审组对报名参赛课件进行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 (四)复赛评审 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复赛评审,选出各组参加决赛的课件。进入决赛的课件名单将于10月27日通过大赛官方微信及优课网公布。 (五)现场决赛 组委会将通知决赛作者分别于11月7日—11月9日(高职理科组、高职文科组、中职组)、11月21日—11月23日(高教理科组、高教工科组、高教文科组、高教医学组)到北京参加现场决赛。凡取得决赛资格的作者均需自备笔记本电脑参加现场决赛。决赛中,作者进行5分钟的演示和讲解,并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现场公布决赛成绩,决出各组一、二等奖及单项奖。缺席的参赛作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七、微课组参赛办法 作者应通过优课网(www.uken.cn)报名并上传微课作品。 (一)参赛要求 1.各学科教师均可参赛,内容不限; 2.视频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音画同步,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 3.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和单位,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 4.视频须以flv格式上传,录制时长为8~10分钟,容量不超过40Mb; 5.作者原则上不超过5人; 6.作者享有作品著作权,授权优课网及大赛官方微信享有网络传播权; 7.评审费400元/件,请于9月15日前汇至大赛组委会。办理汇款时,附言部分务必填写微课编号。 (二)比赛安排 作品上传:2015年5月1日—9月15日 专家评审:2015年9月16日—10月26日 成绩公布:2015年10月27日 (三)评审办法 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奖项数量将根据参赛作品数量按比例设定。获奖名单将于10月27日通过大赛官方微信及优课网公布。 八、赛前培训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邀请资深评审专家对历届参赛作品进行点评,指导教师应用新技术制作课件。相关培训内容及报名办法详见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项目网。 九、现场观摩 组委会将以书面形式邀请获组织奖单位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未进入决赛的作者观摩现场决赛和交流活动。 十、颁奖典礼 组委会将在颁奖典礼上公布决赛结果,有关领导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大赛评审组组长总结和分析课件大赛的全部评审过程、点评获奖作品。 十一、作品邮寄 单 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开发处 课件大赛组委会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业务楼416室 邮政编码:100816 收 件 人:程寅、陈芡、张旭 联系电话:010-66068611、66085178、66067288 电子邮件:chengyin1981@ moe.edu.cn 十二、汇款办法 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87501120100301036486 账 户:北京博汇英才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指定网站 优课网(www.uken.cn) 全国教师信息技术培训项目网
附件3: 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评分标准
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微课组)评分标准
附件2:
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评申请表
教学院(部): (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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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86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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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8640996
南院逸夫实验楼165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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